有機農產品:
指農產品生產、加工、分裝及流通過程,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,並經依『有機農業促進法』規定驗證合格,或符合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進口農產品。
有機轉型期農產品:
指農產品生產、加工、分裝及流通過程,於轉型為有機農產品之期間內,符合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驗證基準,並經依本法規定驗證合格者。
在正式取得有機驗證前,需經過一段「轉型期」:
短期作物:需 2 年 轉型期。
長期作物(如:果樹、茶樹):需 3 年 轉型期。
註:轉型期間須嚴格遵守有機規範,驗證機構將視田區狀況彈性調整期限。
有機與有機轉型期產品:
依據《有機農業促進法》嚴格規範,從生產、加工到分裝流通,皆須符合國家驗證基準。所有產品均經由第三方驗證機構審核合格,並強制標示「有機標章」及生產者資訊,確保全程可追溯。
友善環境耕作產品:
由政府輔導之生產或通路團體組成第二方查核單位。加入之生產者承諾不使用化學農藥、肥料及基因改造生物。查驗由所屬團體負責,無國家統一標章,亦無法律強制標示事項。
依照以下幾個重要階段來進行準備與申請:
第一步:確認申請資格與準備
在提出申請前,您必須確保自身與場地符合以下基本條件:
第二步:填寫並提交驗證申請
第三步:書面審查與確認稽核計畫
第四步:實地稽核與採樣送檢
第五步:缺失改善與驗證審查決定
時程提醒:
驗證各階段的作業期限合計原則上不得超過六個月(但經通知補正或限期改善的等待期間不列入計算)。
若因申請者拖欠款項或延誤時程導致無法如期完成,機構有權駁回申請案。
有機農產品驗證證書的有效期限最長為三年。具體的期限計算與維持規定如下:
有機轉型期的期限會依據作物種類而有所不同:
當您的農地轉型期屆滿(例如短期作物田區轉型期 2 年已滿),欲申請升級換證為「有機驗證」時,請依照下列程序辦理:
辦理展延查驗申請時,申請者必須依據驗證地區填寫對應的申請書,並檢附相關書面資料向機構提出申請:
此外,提醒您務必留意申請時間,展延申請最晚必須在原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提出。
若逾期才提出展延申請,機構將不予受理,屆時您只能以「重新申請」的方式辦理,其作業程序與收費將視同初次申請。
每年追蹤查驗(追查)的核心重點與執行規定主要包含以下幾項:
是的,即使在休耕期間,仍然必須執行追蹤查驗。
根據規定,如果因為天災等不可抗拒的因素,導致當年度沒有農作物可以進行採樣送檢,追查作業依然不能省略。在這種情況下,申請者必須檢附休耕停業計畫,並交由機構進行實地稽核確認後核准備查。
另外也提醒您,若決定休耕或停業,這屬於驗證資訊的重大異動,您必須在異動發生日起的 15 日內,主動填寫《HOA-L4-004 驗證資訊變更及異動申請書》向機構提出申請。
可以的,這兩項查驗不僅可以一起辦理,這也是機構的常態作法。
。若評估僅需書面審查:
機構審核核准後會先開立「增列同意證明」,此證明須與原證書合併使用(不會馬上換發新證書),隨後便會在當年度或次年度的查驗時,再合併辦理增列查驗申請。
。若評估需實地稽核:
則會依照常規的增列實地稽核程序辦理。但須特別提醒,若是增加驗證場區或集團成員,必須要在實地稽核前就提出書面申請並完成書面審查,機構是不接受在實地稽核當下才臨時提出新增申請的。
在追蹤查驗中發現缺失(不符合事項)是否會被停權(暫時終止),主要取決於缺失的嚴重程度以及後續的改善狀況:
總結來說,發現缺失不一定會立刻被停權,但若屬於重大違規或未能確實把握期限完成改善,就會面臨驗證資格被暫時終止的處分。
關於具體費用的計算方式與收費標準,請詳見《HOA-L3-003有機農產品驗證收費標準及人天數決定》。
或洽詢本會。
依據驗證規定,您必須妥善保存維持有機運作系統的相關文件、作業紀錄與單據憑證(包括工作及品管紀錄、原料及資材庫存紀錄、產品產銷紀錄等)。
在實地稽核時,必須備妥這些檢查文件和紀錄供稽核員查驗。
針對您「怕把實體單據用丟」的擔憂,以下提供您一些紀錄方式:
申請標章必須是已通過驗證的經營者才能辦理,主要分為「黏貼式」與「套印式」兩種申請途徑:
1. 黏貼式標章
2. 套印式標章(將標章直接印製於產品容器或包裝上)
除了標章之外,有機農產品及有機轉型期農產品的容器或包裝上,還必須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資訊:
關於廣告文宣的審查與使用規定,主要包含以下幾項重點:
